应急管理
关于大兴安岭天草药业有限公司和大兴安岭富林山野珍品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的公告
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黑应急办发〔2019〕23号 )要求,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等有关规定,经大兴安岭天草药业有限公司和大兴安岭富林山野珍品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主创建、自评审查和申请,并通过现场检查和材料审核现认定大兴安岭天草药业有限公司和大兴安岭富林山野珍品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单位,有效期自2024年12月3日至2027年12月2日。
特此公告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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