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办法》的通知(矿安〔2023〕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大兴安岭地区非煤矿山日常安全监管主体等信息进行公告。
关于大兴安岭地区非煤矿山日常安全监管主体等信息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