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
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地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行署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4日
关联稿件:
终审:王延峰
复审:尚庆鑫
初审:王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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