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
大兴安岭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旧房装修和厨卫局部改造“焕新” 补贴工作的通知
全区旧房装修“焕新”补贴活动消费者及入围市场主体:
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关于增加旧房装修和厨卫局部改造“焕新”补贴商品的通知》(黑建函〔2024〕297号)要求,大兴安岭地区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开展旧房装修“焕新”补贴活动。现活动消费时间已截止,提醒消费者及入围市场主体事项如下:
1.“云闪付”补贴受理渠道将于2025年1月5日23时59分关闭,请未提交补贴申请的消费者于上述时间前提交申请。
2.申请材料修改时间将于2025年1月10日23时59分截止,请材料存在错误的消费者于上述时间前按照相关要求修改申请材料。
3.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于2025年1月15日左右陆续发放。
4.入围市场主体须严格兑现《承诺书》内容,留存以下材料供相关部门查验:市场主体政策期内产品采购、入库、销售明细;市场主体绑定的收款设备账户在补贴有效期内银行流水明细;市场主体销售商品应开具的有关票据,包括但不限于消费小票、商品发票及收货佐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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