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
关于2025年度大兴安岭地区住宅物业服务诚信评档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5年度大兴安岭地区住宅物业服务
诚信评档结果的公示
根据《黑龙江省物业服务诚信评价办法》规定,依据县(市、区)物业服务诚信评分情况和物业服务诚信评档规则,现将2025年度大兴安岭地区住宅物业服务诚信评档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联系人:王召
联系电话:0457-2120778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3日
关联稿件:
终审:李新立
复审:王召
初审:王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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