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企纾困
关于下达2024年《大兴安岭地区推动工业经济振兴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等政策奖补资金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4年《大兴安岭地区推动
工业经济振兴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试行)》等政策奖补资金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全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大兴安岭地区推动工业经济振兴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署办规〔2022〕13号)及《关于促进全区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署办规〔2023〕6号)中规上工业企业达产增产奖励政策兑现工作的相关要求,经企业申请、县(市、区)初审推荐、专家评审并公示、地区工信局党组会议研究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对全区40个项目拟给予奖励支持,奖励资金共计510.44万元,其中地级财政承担172.2万元,县市区承担338.24万元。
地区工信局已于2024年12月13日将资金申请提交行署,经行署领导同意后转至地区财政局。目前地区财政局已将资金拨付至县(市、区)财政局,请相关县(市、区)工信部门与财政部门及时沟通,将地县两级奖补资金尽快拨付至企业。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工信局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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