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企纾困

2026年大兴安岭地区包联企业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6-06-17 来源:地区工信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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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助力全区经济振兴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地委行署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入做好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包联企业工作,结合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地委行署关于领导干部包联企业工作部署切实解决企业问题作为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动的重要抓手,建立常态化的走访机制和分级负责的问题解决包联机制,落实属地责任,定期督导检查调度,推动包联工作全面开展,形成上下贯通、齐抓共管、强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帮助企业提振信心、稳住经营、加快发展持续推动全区营商环境实现根本性转变,为兴安区域经济振兴夯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解决问题导向。畅通政企沟通渠道,聚焦企业发展问题诉求,建立横向跨部门、纵向到基层的问题协调解决机制,紧盯问题解决最后一公里,实行销号管理,确保企业问题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坚持促进高质量发展。把促进高质量发展作为开展包联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彻落实好国家各项惠企政策,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在促进企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积极主动为企业送服务、送政策、增信心,实现企业发展、产业振兴。

(三)坚持提能力转作风通过联系服务企业,锻炼工作队伍,提升业务能力,转变工作作风,加速形成亲而有度、清而有为新型政商关系,推动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四)坚持鼓励基层创新。鼓励基层聚焦企业问题解决,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包联企业工作模式和方式方法,分类施策快速帮助包联企业解决难点问题,为企业发展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

三、工作目标

(一)优化完善包联工作机制。落实省委省政府、地委行署包联企业工作部署,地县(市、区)按照省委省政府、地委行署包联工作要求,优化完善本级包联工作方案、工作机制和包联清单

(二)实施重点包联对象全覆盖。实行辖区负责制,地、县(市、区)、乡镇(街道)逐级明确包联任务,确保辖区内重点企业(项目)领导干部包联到位

(三)切实解决包联对象问题诉求。地、县(市、区)、乡镇(街道)按时限承办和反馈包联企业问题诉求,短期解决不了的要明确时间节点和进要求,力求问题解决、企业满意

(四)实现包联企业平稳健康发展。通过各级领导干部包联工作推动包联企业升规入统、上市挂牌、产值利润增长,推进项目早开工建设、按时完成投资、按期投产。

四、工作内容

(一)明确责任分工

地、县(市、区)乡镇(街道)级包联企业责任体系,明确包联领导、地直部门、综合协调机构、包联工作组、承办单位、被包联企业(项目)方责任。对于乡镇(街道)以下包联企业工作,建议各地结合实际建立相应工作网络,发挥联系沟通企业作用。

1.包联领导。指导和部署包联企业工作,加强与包联企业沟通联系,牵头开展调研走访全覆盖、现场会办和集中会办,及时协调解决包联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督导问题办结销号。包联领导指定分管部门作为包联领导工作组,按照包联领导要求参与协调联系企业工作,协助做好对接联系企业工作,及时受理、转办、解决企业问题诉求等工作

2.包联工作综合协调机构地区领导包联企业工作综合协调机构为地区领导干部包联企业工作专班办公室地区工信),地区领导包联重点项目工作综合协调机构为地区发改委,县(市、区)乡镇(街道可根据实际确定包联工作综合协调机构。具体职责为:进一步强化力量成立工作专班,承接上级和本地领导包联工作部署,统筹做好综合协调、承办落实等相关工作任务;定期汇总报告各工作组进展成效,梳理企业(重点项目)的共性问题和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组织集中会办,必要时报请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或常务会议研究出台政策措施予以解决;持续开展督导推进全区包联工作

3.地区相关部门。地委各部委、地直相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领导干部包联加区部分企业,包联企业数量由加区统一安排、推进、督导,原则上与加区领导干部包联企业不重复。地区各相关部门要责成专人负责及时受理、转办、解决企业问题诉求,要向加领导包联企业工作综合协调机构(加区发改局)保质保量的本部门包联企业工作进展情况和台账

4.各级包联工作组。作为协调推进机构,责制定工作计划、联系沟通包联企业、梳理问题诉求,研究解决方案,及时向负有落实责任的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转办工作任务,并做好跟进落实;推进现场办公、集中协调会办、通报报告等工作;落实包联领导作出的各项具体安排,持续推进直至问题诉求最终解决。

5.负有落实责任的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为解决问题诉求的体责任主体,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及时承办工作组转办的事项,认真组织核实、办理、反馈等工作,推动问题尽快解决并及时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6.被包联企业。依法依规提出问题诉求,配合相关单位共同推进问题加快解决,及时真实反馈问题解决情况。

(二)完善推进机制

完善地区包联企业诉求高效闭环处办机制优化诉求处办流程,分级解决问题诉求做到各环节衔接顺畅、责任明确,推动诉求从受理到销号全生命周期规范化管理。

1.多渠道收集。诉求收集与审核:源头把控,规范归集。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诉求收集渠道,同步开展严格审核,确保诉求应统尽统、精准分类。线上依托龙江工信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企业诉求一键提交;线下通过包联领导走访调研、政企座谈会、沙龙、早餐会、现场办公、企业主动对接等方式收集诉求,对线下诉求第一时间转线上处理并报专班办备案,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2.严格审核甄别。包联领导干部、工作组对收集的诉求进行初审,对照企业诉求受理清单,区分受理、不予受理、需核实三类情形,受理诉求直接纳入管理台账,明确诉求类型、涉及领域、包联企业等信息;不予受理诉求及时向企业做好解释引导工作;信息不完整、事实不清晰的诉求,及时与企业沟通核实,补正后再纳入台账管理。

3.分级分类处置。优化转办分办流程,按诉求难易程度、涉及范围分级分类,推动诉求精准转办、快速落地。按简单问题即时办、复杂问题协同办、重大问题提级办原则,对受理诉求进行分级。简单问题,单一政策咨询、基础流程指引等可即时解答的诉求;复杂问题,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需多方协同解决的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类诉求;重大问题,涉及级政策调整、重大项目推进、企业生存发展危机,或经基层协调仍无法解决的疑难诉求提级办理

4.规范分级转办。地级包联工作组对单一诉求按行业、属地转办至对应承办单位;对跨区域、跨部门复杂诉求,指定牵头单位统筹推进,明确协办单位职责;对重大疑难诉求,由包联工作组提请包联领导协调推动,建立重大难题办理档案,明确责任主体、解决路径。

5.反馈与报告。多层联动,实时同步,健全反馈报告与销号体系要求,构建多层级反馈机制,确保诉求办理进展和结果及时同步至企业、包联领导及党委政府。

6.办结与销号。严格审核,闭环管理。规范诉求办结销号流程,确保诉求办理有结果、有审核、有归档。诉求办理完成后,由地级包联工作组、包联领导干部核实办理成效,确认是否符合企业诉求、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经企业认可、包联领导审核同意后,提交专班办进行销号确认。

(三)强化督导落实

建立受理、转办、落实、反馈、销号闭环督导机制,推动问题及时解决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开展:

1.定期报告各级包联工作组按期向本级包联工作综合协调机构提供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包联工作综合协调机构定期向本级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地区领导包联企业工作综合协调机构将地区各包联工作组和各县(市、区)阶段性包联企业工作情况省专班、地委行署报告

2.工作提示各级领导包联工作组可就相关工作向负有落实责任的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发出提示函;包联工作综合协调机构可视工作情况向本级领导包联工作组发出提示函,推动工作及时落实。

3.督导推进地区领导干部包联企业工作专班办公室可定期不定期深入县(市、区)各工作组,督导推进包联相关事项落实。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干部包联企业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地委行署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把包联企业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大力推进。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率先垂范,带头研究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工作推进、督导问责工作机制。地、县(市、区)乡镇(街道)要专题研究包联企业工作,推进包联工作走深走实。

2.形成包联合力。建立上下贯通、齐抓共管、强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发挥各方力量协同开展包联企业工作。地区领导干部包联企业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督促推动地区领导包联工作组、各县(市、区)开展包联工作;地区领导包联工作组负责推动各承办县(市、区)地区相关部门开展企业问题诉求办理工作。县(市、区)、乡镇(街道)实行辖区负责制,动开展辖区领导干部包联企业问题诉求办理工作逐级明确包联任务,确保辖区内重点企业(项目)包联全覆盖。加区同时负责推地直部门(地委各部委、中省直有关单位)包联领导干部包联加区的企业问题诉求办理工作形成全上下齐心协力帮企业、合力抓发展的良好氛围。

3.保障顺畅开展。各级各部门要选派精干力量投入包联企业工作,保障包联工作综合协调机构、包联工作组、承办单位协调高效运转。确保每户企业至少有1名联络员,第一时间收集企业问题诉求,及时转办处理,帮助企业解难纾困。深入开展政策宣贯活动,让包联干部了解惠企政策、用好政策、送政策上门,充分利用龙江工信平台,进一步提高包联工作质效。

4.总结推广经验。加强包联企业工作宣传,营造全上下抓包联、帮企业的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在工作实践中注重细化创新,注意梳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发掘一批工作典型,形成工作经验在全推广。对在包联企业工作中有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关联稿件:

终审:王春宇

复审:马杰

初审:曲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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