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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人社局关于做好持续畅通市场主体问题反馈渠道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21 来源: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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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保证及时反馈持续畅通市场主体问题,现将持续畅通市场主体反馈渠道公示如下。     

一、投诉范围

(一)人社部门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准入类或许可准入类事项要求进行审批的;

(二)市场主体违规进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或限制进入的;

(三)人社部门地方政府设置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的(如国家层面已放开但地方仍在审批、另设市场准入限制性条件、监管能力不足导致不敢批、行政审批互为前置、同类事项跨区域重复审批等);

(四)其他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情况。

二、基本要求

(一)投诉问题仅限于市场准入领域的政策及措施;

(二)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包括:涉及的行业或领域、所属地区及部门、不合理限制或隐性壁垒的表现形式及不利影响,并尽可能详细地提供有关佐证材料;

(三)为便于核实情况,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三、投诉渠道

(一)投诉电话:0457-2756415(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路357号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科收,邮编:165000

(三)电子邮件地址:rbjfgk2011@163.com

四、投诉处置

收到反映的情况后,地区人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立即研究甄别、调查核实、推动解决,办理结果及时反馈。对查证属实的违规问题,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过电话、邮件等适当形式及时回应举报投诉人。

希望广大企业积极反映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情况,地区人社局将严格保密投诉人信息,消除各种限制市场准入的显性和隐性壁垒,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大兴安岭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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