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政策信息
关于在我区在建水利工程推行“自证履职+双随机”工作模式试运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务局: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强化水利工程领域企业自主履职意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在对在建水利工程日常监管中实施企业“自证履职+双随机”特色工作模式。此举旨在通过为“企业减负+智慧监管”相结合,提升企业自我管理能力,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构建更高效、更透明、更友好的水利建设市场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模式内容
自证履职:项目法人单位将施工企业上报的履职佐证材料(拍照打卡、施工日志等)上传至指定平台(非涉密项目),证明项目关键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强化企业自我管理主体责任。
双随机监管:各县(市、区)水务部门结合企业自证情况,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实现监管精准化、高效化。
二、自证履职操作方式
平台入口:项目法人单位需登录“大兴安岭地区智慧水利管理平台”,将施工企业日常打卡情况上传系统。
上传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经理、监理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在本地区施工现场的佐证照片(照片需清晰体现人员身份、所在位置及时间信息)。
上传要求:项目法人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及岗位管理要求,按规定及时上传,确保自证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三、工作机制
企业自主管理:施工企业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建立健全内部履职管理制度,通过自证履职提升自我约束能力。
监管联动:各县(市、区)水务部门将企业自证履职情况作为“双随机”检查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自证材料完整、履职规范的企业,适当降低检查频次;对自证材料不规范、存在履职疑点的企业,加大随机检查力度。
结果应用:各县(市、区)水务部门将对自证履职情况及双随机检查结果不合格的企业及法人单位进行约谈,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等。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水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系统操作,组织项目法人、施工及监理等参建单位及时准确上传企业履职情况。
企业对上传资料负总责,不得弄虚作假、编造虚假履职信息,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本模式的推行旨在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信用约束”的新型管理体系,通过技术赋能降低企业迎检负担,提升监管效率。在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联系地区水务局规划建设科,联系电话:6101093。
特此通知。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
2025年9月22日
关联稿件:
监审:张月朋
审核:张宪彪
编辑:綦筱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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