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政策信息
大兴安岭地区2025年节能监察结果公示
按照《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黑工信节函〔2025〕216号)、《黑龙江省节能监测中心关于印发2025年度全省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方案的函》(黑节能字〔2025〕05号)要求,大兴安岭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2025年度大兴安岭地区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方案》(大工信发〔2025〕5号),大兴安岭地区工业节能监察小组行使行政执法权,对大兴安岭地区辖区内工业企业开展日常工业节能监察。经省节能监测中心审核确认,现将大兴安岭地区2025年现场节能监察工作结果进行公示。
附件:大兴安岭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现场节能监察结果公示
| 大兴安岭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现场节能监察结果公示 | |||
| 序号 | 监察类别 | 企业名称 | 监察结果 |
| 1 | 日常工业节能监察 | 大兴安岭古莲河矿业有限公司 | 该企业已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已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能源负责人正常履职,能源管理人员没有能源相关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未在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能源计量台账完整;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完善;能源消费统计报表完整规范可溯源。 |
| 2 | 日常工业节能监察 | 塔河县诚惠热电有限公司 | 该企业已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已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能源负责人正常履职,能源管理人员没有能源相关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未在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能源计量台账完整;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完善;能源消费统计报表完整规范可溯源。 |
关联稿件:
终审:陈立鹏
复审:于泉
初审:陆彦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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