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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消防大队、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电动自行车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4-11-12 来源: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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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有效消除因电动自行车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隐患,按照大兴安岭地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工作部署,加格达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消防大队、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电动自行车检查工作。

检查组先后来到腾达电动车修理部、爱玛电动车等电动自行车经销和维修点,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业主的经营资质是否合法齐备,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留存购销台账及相关票据,产品合格证、3C认证是否真实有效,产品合格证信息与整车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改装、加装、缺少配件,蓄电池品牌型号是否混配等问题。检查过程中,检查组还积极向经营业主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产品质量执行标准知识,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进货渠道正规,做到诚信守法经营。

自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该局积极摸排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底数,做到动态管理,不间断地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已立案处罚2起,罚没款7000余元,销毁不合格电动车3辆,提升了行风建设,推动了销售源头的质量,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电动自行车的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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