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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大兴安岭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第三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1-13 来源:地区商务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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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商务厅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黑商联规〔2024〕4号)的工作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地区商务局已按要求完成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的受理和初步审核,现将2024年12月3日-2025年1月10日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审核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1月13日至17日,共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来信请寄加格达奇区景观大道135号地区商务局市场秩序科。 

联系人:王美玉  

联系电话:0457-2730629

邮箱:dxalsczxk@163.com

附件:1.2024年大兴安岭地区汽车“置换更新”拟补贴对象名单(2024年12月3日-2025年1月10日)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商务局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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