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信息

大兴安岭地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度“支持产品认证”奖励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13 来源:地区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字号:

依据《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支持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署办规〔2023〕12号)中的第五条政策“支持产品认证”和《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支持产品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农联发〔2024〕13号),大兴安岭地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林业集团公司产业发展处按照责任分工,对2025年度“支持产品认证”资金奖励情况进行了汇总和审核,现经地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9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3月19日前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大兴安岭地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书面意见请具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457-2711028

电子邮箱:Lcjzhk555@163.com

附件:2025年度“支持产品认证”奖励明细表

相关附件:

关联稿件:

终审:石鹏飞

复审:高大龙

初审:李桂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