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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年度综合信用评价汇总表公示
根据《黑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从业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试行)》(黑农厅规〔2025〕14号)文件要求,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汇总、审定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上报的从业机构年度信用等级评价结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现将呼玛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年度综合信用评价汇总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大兴安岭地区农业农村局联系。
联系人:郑奇电话:0457-2120345
大兴安岭地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2日
关联稿件:
终审:王洪岩
复审:闫一鸣
初审:郑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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