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信息
关于第一批次拟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的公示
根据黑人社函[2026]343号文件规定,经审核、确认,本批次共59户企业符合稳岗发放条件,拟发放补贴资金合计3232469.54元,现对拟享受补贴企业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9月11日—2026年9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人员资格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大兴安岭地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失业保险科反映。反映情况应当实事求是,请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我们对反映线索严格保密。逾期不再受理异议。
联系科室: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0457—2120521
大兴安岭地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6年9月11日
关联稿件:
终审:史艳杰
复审:兰涛
初审:卫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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