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建设
大兴安岭地区城镇智慧供热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数字经济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地委行署关于推进智慧工作安排部署,加快我区供热行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促进供热行业变革和智慧供热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的指导意见》《全省城镇供热系统化治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黑龙江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地委行署数字经济和智慧供热工作部署,建立完善供热保质长效稳定机制,加快推进5G、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与传统供热体系融合,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示范引领、技术支撑,数字赋能、转型升级,通过新技术优化供热系统配置,加快传统供热体系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实现既保民生,又降低供热能耗,促进节能减排,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全区供热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范围
加格达奇区、漠河市、塔河县、呼玛县,供热面积在100万平方米以上,具备一次性完成智慧供热改造条件的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企业的供热区域。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以智慧供热项目建设为牵动,扩大智慧供热在全区的推广应用,促进供热系统节能降碳,推动全区供热行业高质量发展。
——到2025年底,全区城镇智慧供热一级网应用覆盖面积达到500万平方米,二级网示范应用覆盖面积100万平方米。
——“十五五”期间以国企为重点,持续扩大智慧供热应用覆盖面积,力争至“十五五”期末,加格达奇区、漠河市、塔河县、呼玛县具备改造条件的集中供热国有企业基本完成智慧供热改造,全区城镇智慧供热一级网示范应用覆盖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
二、重点任务
各地科学谋划、系统实施智慧供热项目,达到《黑龙江省城镇智慧供热技术规程》规定的初级智能及以上水平。
(一)建立企业智慧供热平台。鼓励供热企业在传统供热信息系统平台的基础上,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及先进供热技术,建设以安全、节能和舒适为目标的企业智慧供热平台,通过智慧供热平台负荷预测、智能决策、智能调节、智能诊断等功能的推广和应用,实现对热源、管网、换热站、楼栋(单元)和用户端运行的智能调控,解决困扰传统供热的用户“冷热不均”问题,加快供热企业管理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地区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实施系统调控升级改造。鼓励各地、供热企业结合供热老化管道更新改造、设施设备更新,在供热管道井等风险部位配套安装物联智能(压力、流量)感知设备,对供热企业供热区域换热站进行配置升级改造,在管网末梢、老旧楼房、顶层、底层、冷山等位置安装用户室温采集设备,将管网、换热站及用户端运行数据全部纳入企业智慧供热平台,实现对供热运行数据的全面感知、监测分析、预警上报,降低设施运行隐患风险,提升管网的安全性能。〔地区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二级网示范区建设。统筹考虑智慧供热项目技术性、经济性和可行性,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选择供热面积20--50万平方米左右的区域,作为二级网智慧供热建设示范区,通过在楼宇、单元、用户端加装远传监测、平衡调节、室温采集设备,对供热运行进行精准控制,实现示范区楼宇、单元、用户间智慧平衡调节。适当增加用户室温采集器安装比例,为优化供热运行提供有效参考,及时发现和快速解决用户室温不达标问题。〔地区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立完善项目评估机制。强化智慧供热项目效果评估,结合项目节能效果、平台功能完善程度、智能分析水平、精准调控能力、数据完备性与准确性、平台扩展性等指标,建立完善项目综合评估机制。基于项目综合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建设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总结项目建设运行成功经验,实现对项目实施效果与企业平台功能的客观评价,促进全区智慧供热健康快速发展。〔地区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设政府信息化监管平台。依托信息化手段,建设供热信息化监管平台,或将供热信息化监管平台纳入数字政府建设,与辖区内供热企业供热信息系统(企业智慧供热平台)对接、数据共享、信息联动,实现对供热企业运行数据的实时监测。供热信息化监管平台要涵盖监测运行、质量评价、煤炭储备、异常预警、投诉处理等功能,满足政府和相关部门在线监管与评价需要,为政府和部门决策提供支撑,提高供热行业管理信息化水平。〔地区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深刻认识实施智慧供热项目,促进供热提质、降耗、增效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要明确责任分工,积极谋划实施智慧供热项目,2024年12月底前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不断完善促进政策和推进举措,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智慧供热应用中的重大问题,稳妥有序组织实施和抓好工作落实。〔地区住建局、地区发改委等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为全面推进智慧供热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落靠,成立地区工作专班。
组 长:刘 鹏 地区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隋忠祥 地区住建局副局长
李晓峰 地区发改委二级调研员
吕慧玉 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办公室主任:李成志 地区住建局城乡建设管理监督科科长
成 员:李成志 地区住建局城乡建设管理监督科科长
史 禹 地区发改委投资科科长
李 鹏 地区财政局经建科科长
专班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的推进、督导、检查,汇总上报工作信息等工作。
各县(市、区)供热主管部门作为专项行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智慧供热工作专班,统筹本地区工作。
(二)推动合同能源管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坚持国有企业带头、市场运作为主,鼓励供热企业与具备投资实力、技术优势和改造经验的节能服务公司合作,调动社会资本投入,因地制宜、科学施策,采用能源费用托管、节能效益分享、节能量保证等多种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进智慧供热改造和运营,通过市场化融资促进节能增效,破解项目资金瓶颈。〔地区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多方筹措资金。各地要综合考虑燃料价格变化、清洁供热改造等成本变动因素及用户承受能力,积极稳妥制定终端供热价格。抢抓国家大力支持“两重”“两新”项目建设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统筹整合政府专项债券等现有资金渠道和相关政策,加大对符合支持条件的智慧供热项目支持力度,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导、国企先行、市场运作、多方参与、共建共赢的资金保障模式。〔地区住建局、地区发改委、地区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技术支撑。充分发挥哈尔滨工业大学等高校、企业专业技术优势和深厚的科研储备、项目实施经验作用,将供热理论、计算机软件、人工智能、自动控制等领域的先进技术相结合,构建具有鲜明技术特点的智慧供热解决方案,积极邀请相关高校、企业开展对各县(市、区)供热企业的技术指导工作,因地制宜加快推广应用,构建智慧供热高效率推广、高标准应用的良好格局。〔地区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严格工作评价。地区住建局结合项目谋划、资金争取和工程推进情况,对各县(市、区)工作任务和指标完成情况,实行月调度、年评价。加强智慧供热项目建设情况的跟踪监测和督导,及时总结工作成果经验。〔地区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关联稿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黑公网安备 232722020000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