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建设
大兴安岭地区2025年“春风春绿”市容环卫专项行动:多举措提升城市环境品质
大兴安岭地区2025年“春风春绿”市容环卫专项行动方案
为加强城市市容环卫精细化管理,提升市容环卫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消除季节交替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按照《黑龙江省2025年“春风春绿”专项行动方案》工作部署,地区住建局决定自2025年3月26日至5月9日,在全区城镇范围内开展为期45天的“春风春绿”市容环卫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聚焦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垃圾分类、公厕管理、绿化管护、市容秩序 6 方面重点工作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实现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收运作业规范高效,垃圾分类意识增强,公厕服务质量提升,公园绿地焕发新颜,城市市容井然有序。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公共区域深度保洁。完善道路清扫保洁精细化管理制度,明确清扫保洁频次、标准、考核等机制。视天气情况,开展湿扫作业,重点清理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积尘、漂浮物,确保道路见本色。遇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适当增加机械作业频次,延长巡回保洁时间。清洗擦拭交通护栏、果皮箱、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等市政设施,确保无污渍、积尘。
(二)推进各类垃圾有序收运。完善垃圾收运管理制度,明确收运时间、操作流程、应急处理等机制。集中清理冬季积冰残雪以及雪化后暴露的各类垃圾。有雪场的县(市、区)及时恢复雪场环境,做好场地平整,清理混入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并加强日常管理,避免新的违规堆存问题出现。转运垃圾要在封闭式垃圾房或转运站内完成,严禁在市政道路等公共区域进行露天分拣、压缩作业。强化转运设施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机械噪声、异味扰民。
(三)推进垃圾分类意识增强。落实《关于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发展的意见》《大兴安岭地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等各项任务,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志愿服务活动,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方面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指引,提高全社会垃圾分类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培养居民垃圾分类意识。
(四)提升城镇公厕服务质量。制定完善城镇公共厕所管理制度,明确服务标准、服务时间、保洁要求、维护责任等机制。全面检修现有公厕,完善室内设施,规范、醒目设置公厕导向牌、指示牌。对公厕的卫生及设备、设施等进行检查,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予以纠正。鼓励借鉴哈尔滨市城市公厕联盟经验,号召沿街单位、商家等对外开放所属厕所,统一悬挂标牌,方便市民如厕。
(五)提升春季绿化管护水平。抢抓春季绿化管护黄金期, 集中清理城镇绿地内各类垃圾杂物,冬季残留的枯枝败叶、积冰残雪,修剪去除枯枝、交叉枝、病虫枝。对树木生长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处理城镇公园绿地及行道树中的危树、病树、死树,遇缺株断档情况及时补植苗木,做好施肥、浇水及病虫害防治等工作,保障新植树木成活,促进良性生长,着力实现树木无缺株断档,无裸露土壤。会同相关单位对城镇公园广场内各类游乐设施、体育健身设备进行检查修缮,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强化宣传引导,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利用公众号、视频号等媒介,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提升公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思想意识。
(六)提升市容秩序治理效果。加强城镇道路两侧及公园广场周边摆摊设点规范管理,及时查处违规占道经营、堆放物料等行为,引导商户在指定区域、规定时段灵活开展店外经营活动,对违法占道销售孔明灯、焚烧冥纸冥币等行为进行依法劝阻。规范露天市场摊区经营秩序,防止“越线”经营,及时清运生活垃圾,保持地面干净清洁。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保障停车秩序。清理城镇道路两侧及公园广场周边公共停车位上违规设置的地桩、地锁。持续规范户外广告招牌管理,通过重点巡查和全面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整治影响市容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招牌。
三、时间安排
各地在保证日常管理的同时,分阶段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一)部署动员阶段(3月26日—3月31日)。请各地按照文件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做好集中攻坚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集中攻坚阶段(4月1日—5月5日)。围绕6方面重点工作,开展为期35天的攻坚行动,加大跟踪督导力度,于每周四前以图文简报形式报送周工作进展。
(三)总结复盘阶段(5月6日—5月9日)。全面总结复盘专项行动期间工作成效,于5月6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推进和协调机制,用好牵头抓总、巡查督办、信息通报、经验交流机制,逐项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划清分工,在确保安全作业的基础上,切实推动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二)创新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完善标准规范、 建立评价体系、引导群众参与等方式,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工作推进的方法措施,积累经验做法,提升工作标准效率。
(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媒体正向舆论引导作用,
采取开设专栏、设立红榜等形式,加大专项行动期间宣传力度, 形成全民支持、全民参与、全民受益的良好局面。同时,通过设置曝光台、举报电话等形式,广泛收集相关方面社情民意,推动问题解决。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住建局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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