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建设
大兴安岭地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优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服务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1.提升基础数据公开透明度。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公布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用网收费标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供网质量、停水停电停气停热停网信息等,增加信息透明度。〔牵头单位:地区住建局、国网大兴安岭供电公司、地区通信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地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9月底前完成。〕
2.扩大业务联办实施范围。打造水电气热网公用基础设施“联合报装、联合踏勘、联合验收、联合过户”联办服务模式,实现协同办理,推动“分头办”转变为“一次办”。〔牵头单位:地区住建局、国网大兴安岭供电公司、地区通信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地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完成。〕
3.推动报装主动集成服务。建立公共设施报装牵头部门主动提供水电气热网联合报装服务机制。实行外线工程行政审批要件信息共享复用,实现办理申请“一次提交”、办理结果“及时获取”,符合条件的外线接入工程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接入工程实行同步施工。〔牵头单位:地区住建局、地区营商环境局、国网大兴安岭供电公司、地区通信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地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4.优化线上线下联合服务。加大“水电气热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在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中心的应用推广,推行并联办理机制,提供“一件事”集成式服务,优化智能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企业问题需求。〔牵头单位:地区住建局、地区营商环境局、国网大兴安岭供电公司、地区通信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地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9月底前完成。〕
5.持续提升低压办电效率。实现无电力外线工程的低压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国网大兴安岭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地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6.加强供水可靠性监管和公开。定期公开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出厂水、管网水以及二次供水的水质监测信息。制定供水可靠性提升计划,提高计划停水管控水平,减少突发性停水频次。〔牵头单位:地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地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8月底前完成。〕
7.提升供电可靠性和综合电压合格率。补强配电网薄弱区域,提高应对灾害天气供电保障能力,全区供电可靠率、综合电压合格率分别达到99.85%、99.80%。〔牵头单位:国网大兴安岭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地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8.降低水电气热网接入成本。推行水电气热网接入工程费用政企分担机制,实现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用户不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费用。〔牵头单位:地区发改委、地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地区住建局、国网大兴安岭供电公司、地区通信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9.支持绿色电力应用。优化完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报装服务机制,在具备条件地区推广“以函代证”“一小区一证明”等便捷服务,持续提高接电服务效率。〔牵头单位:地区发改委;责任单位:地区住建局、国网大兴安岭供电公司;完成时限: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10.延伸“供电+能效”服务。开展企业用户用能数据采集及数字化分析,免费提供电能监测、能效诊断、能效咨询等公共服务,线上推送电能能效账单,推动供电服务向“供电+能效”服务延伸。〔牵头单位:国网大兴安岭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地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11.建立通信联合攻坚机制。梳理企业通信基础设施通行难点清单,建立联合攻坚机制并限时解决,促进通信网络高效稳定运行。〔牵头单位:地区通信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地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12.以项目建设推动行业服务能力提升。各县(市、区)紧盯国家“两重”“两新”政策支持领域,积极争取供水供热燃气建设项目,通过项目的建设并运行,提升供水供热燃气行业服务能力和承载能力。〔牵头单位:地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13.建立城市燃气管道定期体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燃气经营企业参与的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对燃气管道进行全面体检,通过第三方检测、运行监测、年限判定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并处置风险隐患,确保安全运行。〔牵头单位:地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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