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建设

关于燃气经营许可决定的通告(企业法人变更)

发布日期:2025-10-28 来源:地区住建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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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黑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企业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变更)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合格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许可的燃气经营企业名单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住建局     

 2025年10月28日        

关联稿件:

终审:李成志

复审:钱鹏

初审:王传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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