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建设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四十七项问题第一项问题整改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28 来源:地区住建局 访问量:
字号:

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四十七项问题中的第一项问题,拟申请验收销号。现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根据黑龙江省住建厅提供材料,截至2021年12月5日,黑龙江省合流制管网在排污管网中占比高达52.4%,其中,佳木斯、绥化、鸡西、黑河、哈尔滨五市合流制管网在排污管网中占比分别高达74%、70%、67%、64%、63%。在县市区层面问题更为突出,有43个县市区占比超过50%。依兰县、依安县、克东县、拜泉县、肇州县、鸡东县完全为雨污合流管网。抚远市完全为雨污合流管网。绥棱县、塔河县等14个县市没有建设雨水管网。

二、整改目标:推进全省县级以上城镇合流制管网雨污分流改造,逐步提升全省县级以上城镇雨污分流管网比例。

三、整改措施:

1.新建城区及城区内新建排水系统实施雨污分流制。

2.按照《黑龙江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制定2022—2025年项目建设改造计划,明确建设任务,建立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市政污水管网新建、改造计划台账。

3.2022年12月21日前,开展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市政排水管网全面排查,摸清建成区合流制排水管网现状,更新、新建改造计划台账。

4.2025年12月底前,以年为节点组织各县(市、区)按照计划推进项目建设。加强对所辖县(市、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监督管理,确保改造任务按期完成。

5.加强组织开展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市政排污管网巡查养护,及时发现雨污混接、错接、破损情况并实施整改。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制定清单,推进整改。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大兴安岭地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七项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明确整改任务、目标、完成时限,细化整改措施,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二是对标对表,全面整改。塔河县按照雨污分流原则推进污水、雨水管网建设工作,积极争取省一般债劵,实施污水管网新建改造14.67公里(2022年3.3公里、2023年5公里、2024年4.57公里、2025年1.8公里);争取增发国债资金20576万元,完成22.6公里雨水管网建设,实现雨污分流,消除生态环境污染风险隐患。

三是强化监督,促进整改。地区住建局加大督导力度,全过程监督塔河县污水、雨水管网项目建设,逐步消除需要治理的污水管网功能性缺陷和结构性缺陷,实现雨污分流,提升环境本质安全。

五、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大兴安岭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7-6101709

八、受理地址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朝阳路435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大兴安岭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2025年11月28日

关联稿件:

终审:李成志

复审:钱鹏

初审:梅雪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