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建设

关于开展全区重点场所私自倒灌液化气排查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14 来源:地区住建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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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燃气安全工作专班:

为深刻吸取相关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针对部分可能藏匿非法行为的重点场所,组织开展私自倒灌、储存、经营液化石油气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聚焦风险突出的重点场所,开展一次全覆盖、无死角的精准排查。通过严厉查处与源头治理,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倒灌液化气的“黑窝点”,彻底消除潜在重大安全风险,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二、排查重点

(一)场所范围。城镇居民小区车库、地下半地下空间、自建民房、出租屋、闲置厂房、废弃院落,以及粮油店、小超市等其他可能藏匿非法活动的隐蔽场所或人员出入复杂的临街店面。

(二)打击行为。无任何合法资质从事液化石油气倒灌、储存、经营、运输的行为;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大量储存气瓶的行为;使用不合格、报废钢瓶的行为;利用简易装置或车辆进行倒灌、分装的行为;非法运输液化气钢瓶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是立即组织联合排查。请各地燃气专班迅速牵头,立即组织住建、公安、市场监管、消防救援、交通运输、应急、商务等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制定具体排查计划,协同作战,确保排查力量集中、行动高效。

二是实施精准打击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非法储存、倒灌“黑窝点”,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依法予以查封、取缔,没收非法气瓶、设备,并追溯源头。对涉案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三是强化源头风险管控。各部门要在排查整治中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同时,要注重从气瓶充装、检验、配送、使用等各环节加强监管,挤压非法气源生存空间,从根本上遏制私倒行为。

四是加强宣传与信息报送。加大宣传力度,公示举报渠道,形成社会共治氛围。各地专班要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行动,狠抓落实,于1月17日前将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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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李成志

复审:钱鹏

初审:王传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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