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建设

大兴安岭地区部署 2026-2027 年度采暖期错峰起炉工作

发布日期:2026-08-31 来源:地区住建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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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果,以优良空气质量平稳进入冬季取暖期,近日,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工作通知,就2026-2027年供热企业燃煤供热锅炉错峰起炉相关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一、明确错峰起炉工作时段

本次采暖期错峰起炉工作实施时间为2026年9月5日至9月25日。各地需在保障按时达标供热的前提下,引导燃煤供热锅炉选择气象条件相对有利于污染物扩散的时段起炉;同一区域内不同供热锅炉按早、中、晚三个时段错峰启动,严禁以错峰起炉为由拖延开栓时间、降低供热质量。

二、细化部门职责分工

1.地区生态环境局、地区气象局按职责分工,分别提供2025年9月同期空气质量参数与2026年9月空气质量预测参数,为错峰调度提供数据支撑。

2.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联动同级生态环境、气象部门,结合辖区内燃煤供热锅炉排放数据、空气质量预报及气象条件,共同制定分时分区差异化控制的锅炉错峰起炉计划,指导供热企业有序实施。

三、抓实供热开栓筹备工作

各地要督促供热企业在供热开栓前10天开展系统热态运行,提前完成供热系统上水、试压、设备调试等准备工作,同步做好供热系统平衡调节、设施管线漏水、用户终端憋气、用户系统堵塞等问题的消缺补漏。同时要做好气温骤降提前供热的应急预案,确保正式开栓后系统全面达标、平稳运行。

各地需切实加强企业监管和运行监测,严防供热初期出现供热投诉集中、群众集体上访、发生严重供热事故等情况。

四、强化冬季供热储煤保障

供热企业作为储煤责任主体,需提前落实煤炭储备:热电联产企业储煤可用天数需达到70天以上,集中供热企业储煤可用天数需达到90天以上,切实保障冬季供热用煤需求稳定。

关联稿件:

终审:李成志

复审:钱鹏

初审:王传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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