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本级

大兴安岭地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05 来源:地区行署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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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布《大兴安岭地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大兴安岭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做好主动公开

强化政策发布。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78件(其中地级16件),废止214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计488件。发布政府常务会议信息94次,组织决策预公开82次,在重要政府决策文件出台前,对文件草案、草案解读材料、意见征集结果进行了主动公开,方便企业群众参与政府决策强化政策解读。全年发布政策解读总量达126件,其中文字解读66件,图表图解51件,问答解读13件强化信息服务。公开助企纾困信息163条,涉企政策信息185条,收到并及时处理网上互动咨询261件,公开163件,全区8个门户网站发布或更新政府信息24489条;建设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账号141个,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3813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

强化服务理念,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采取网站、信函、电话等申请方式全面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个性化合理需求。本年度全区共处理依申请公开98件,办结99件,1件为上年度结转办理件,其中予以公开79件,占79.8%;部分公开8件,8.08%;不予公开8件,占8.08%;无法提供3件占3.03%;其他情形1件,占1.01%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4件,其中结果纠正1件;发生未经复议直接起诉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1件

(三)强化信息管理

根据《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大署202318),组织行署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对网上公开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库,对缺少的及时予以补录、废止的增加“此文件已废止”标识、修改的动态更新

    在行署网站新建年度报告专栏,将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公积金年报、法制政府建设年报、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归集在一起,统一展示,为企业群众查找使用创造便利。

(四)推进平台建设

行署网站政务公开主页开设政务新媒体栏目,归集全区各地、各单位的新媒体账号,将账号二维码放到栏目中,形成大兴安岭地区政务新媒体矩阵,作为政府权威信息发布、宣传互动回应的新型平台,在接口上做到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账号互为链接,实现互联互通。

加强对全市8家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账号的日常监测、季度检查和专项督查,并按季度通报检查情况,不断提升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运营服务水平。

将规划信息、教育、医疗等20余个栏目进行科学分类,新建政务五公开动态展示栏目,直观展示各单位的信息公开成效,更好的实现“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五)做好监督保障

组织开展大兴安岭地区政务公开新任职人员业务培训基层政务公开负责人业务轮训,下发《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决策预公开操作指南》等培训学习资料,有效提高公开人员业务水平。

总结分析基础上修改完善地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办法,加大了政策发布、多样化解读、政民互动的分值,增加了“季度内每个栏目加分不超过10分”等条款,限制单一栏目的过高得分,做到了奖优罚劣,为提升依申请公开、政策发布解读、网站和新媒体安全、重大决策预公开等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质量指出了鲜明的评价导向考评结果显示,2023年,地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提升,平均得分从第一季度103.9分增加到四季度118.4分,文件公开更规范,政策解读更清楚,栏目保障更有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8

214

44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19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744

行政强制

16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1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6

0

1

0

0

1

9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7

0

1

0

0

1

7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0

0

0

0

0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97

0

1

0

0

1

9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3

0

4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部分单位受办件量少,人员流动快等因素影响,依申请公开业务办理水平有待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培训利用年度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新任职工作人员培训等机会,开展依申请公开案例讲解,邀请司法局行政复议部门领导对培训学员开展面对面的辅导。二是案例促学。注意收集依申请公开方面的典型案例,利用微信工作群等新媒体平台向各地各单位政务公开业务人员进行推送,帮助其拓宽视野,通过以案促学、以案促改,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业务办理质量,有效降低政务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量和败诉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区对机构设置栏目进行了全面加强。一是在页面顶端突出显示了各单位的办公时间、办公地点。二是将栏目分成机关简介、领导介绍、内设机构三个小栏目。三是增加了内设各科室联系电话,便于查询。四是公开各单位实职领导,配以照片、姓名、职务等信息。这些改进措施进一步满足企业群众的需要,让企业群众对政府各个行政机关有更直观、更清晰的了解,拉近了与政府的距离。

2023年,大兴安岭地区发出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通知0件,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在行署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网址:http://www.dxal.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兴安岭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景观大道133邮编:165099,电话:0457-27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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