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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绿色产品产业发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2 来源:绿产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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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作地区绿产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在地区政务公开办的悉心指导和帮助下,地区绿产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按照相关要求,为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我局采取有效措施,以网站为主,充分利用线下办公场所公示等方式及时、全面地公开我局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根据绿色产业发展实际,地区绿产局进一步确定了依申请公开流程,对人员工作内容进行了重新分工,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并指定专人对相关申请进行受理。2023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内部运行流程管理,对内部上报信息,经过审核人员反复审核、集中汇总意见,上报局分管领导把关后方可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安全、及时、准确。

(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行署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进一步修订了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的流程。

(五)强化监督考核保障。地区绿产局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以年度报告为抓手,对全年工作进行系统总结,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实效。形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的工作链条,确保做到应报尽报,数据详实准确,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干部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不足,对公开信息的理解不深入;二是队伍建设不足,人员更换频繁,经历了多次人员调整,没有形成良好的工作延续性。

(二)改进措施:2024年,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继续贯彻落实政策要求,做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办理申请信息的能力,通过不断加强对《条例》学习和理解,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以学习指导实践,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提高队伍建设,加强政务公开人员素质提升,加强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发出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通知0件,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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