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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19 来源:塔河县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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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章,第四十九、五十条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塔河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治理,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全年我县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相关信息3336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1580条,概况类信息528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1191条,规范性文件7件,县政府文件2件,县政府办文件3件,政策解读10期。围绕塔河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工作,发布权威信息、解读政策内容,及时对外发布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政策信息、工作动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县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做好政府网站相关专栏的建设维护,方便公众快捷获取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持续做好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进一步清理整顿政务新媒体。二是做好政务公开专区运维管理,让群众通过政务公开专区实现可看、可查、可办、可问。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督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情况。加强对政府网站和19个政务新媒体账号的日常监测和专项督查,确保其安全、顺畅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31

2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4

行政强制

1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基层政务公开水平相对较低,部分领域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全面,乡镇两化栏目信息量少。下一步我县将加强培训、督促,要求各部门、各乡镇严格按照各领域目录标准规范、及时发布各类信息;优化栏目设置,做好本级基本栏目与两化栏目对接;持续做好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结果公开。

二是部分单位未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测评问题整改进度慢。下一步将加大测评整改力度,每次测评后要求限期整改,并开展复测工作,对于工作拖沓、整改不力的,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通报、扣减目标考核分、开展约谈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塔河县发出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通知0件,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塔河县政府网站(http://dxalth.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政府 办公楼311室;邮编:165200;电话:0457-3609024。电子邮箱:thxzf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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