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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宣传月】“家校聊体会”——以法为纲,共筑学前教育新未来

来源:地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6-06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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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2025年6月1日即将施行,该法是我国学前教育领域的第一部专门法律,标志着学前教育进入了有法可依的规范化和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对于保障学前儿童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的权利,维护学前儿童的各项合法权益,提升我国学前教育的治理水平,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作为一名学前教育教研员,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通过深入学习《学前教育法》,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明确教育方向,坚持党的领导

《学前教育法》强调,学前教育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规定,为学前教育的实施提供了明确的政治方向和思想引领。在教研工作中,我将积极引导幼儿园教师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的要求融入到保育教育的全过程,培养幼儿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为幼儿的一生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坚持儿童中心,尊重儿童权益

《学前教育法》明确规定,学前教育应当坚持儿童中心,尊重和保护学前儿童的人格尊严、权利和合法权益,遵循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其全面发展。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以儿童为本的教育理念,为学前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在今后的教研工作中,我将始终把儿童的利益放在首位,关注儿童的个体差异和发展需求,引导幼儿园教师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和教育观,尊重儿童的兴趣、爱好和选择,为儿童提供适宜的教育环境和活动,让儿童在快乐中学习,在学习中成长。

三、坚持保教结合,促进身心健康

《学前教育法》规定,幼儿园应当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促进学前儿童身心健康发展。这一规定,强调了保育和教育在学前教育中的同等重要性,纠正了以往重教育轻保育、重知识轻能力的错误倾向。在教研工作中,我将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引导幼儿园教师树立科学的保教理念,合理安排幼儿的一日生活,将保育和教育有机融合,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和好奇心,促进幼儿身体、智力、品德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四、防止小学化倾向,保护儿童天性

《学前教育法》明确指出,幼儿园不得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不得开展违背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这一规定,为防止学前教育“小学化”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利于保护儿童的天性和兴趣,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通过开展专项调研、培训指导、督导检查等方式,引导幼儿园教师深刻认识“小学化”的危害,遵循幼儿的学习特点和发展规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培养幼儿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为幼儿的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加强自身学习,提升专业素养

《学前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学前教育教研员的专业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教研员,我将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深入研究《学前教育法》及相关政策法规,掌握学前教育的最新理论和实践成果,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和研讨活动,与同行交流经验,拓宽视野,更新观念,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教研水平。

《学前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是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作为一名学前教育教研员,我将以《学前教育法》为纲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教研工作,与广大幼教工作者携手共进,努力推动新林区学前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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