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教函〔2024〕80号
关于组织参加2024年省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地区教师进修学院、实验中学、地区综合实践学校、地林直机关幼儿园:
2024年省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地严格按照省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条件、成果要求、申报程序、申报材料等相关要求,认真总结教育教学成果,积极申报。特别要注意:
1.各地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坚持标准第一、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允许名额空缺。
2.各县(市、区)教育局,地区教师进修学院、实验中学、地区综合实践学校、地林直机关幼儿园各1个名额,请在名额范围内推荐。
3.成果申报表、成果报告及佐证材料、专家盲审表等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成果汇总表和联系人表一式一份。
4.专家盲审表、成果申报表中首页的序号和编号为地区教育局和省评审委员会填写,务必不要自行填写,填写错误将不予推荐。
请各地于2025年2月7日前,将成果申报表、成果报告及作证材料、专家盲审表、成果汇总表、联系人表等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地 址:加格达奇区林海路行署4号办公楼
邮 箱:dxaljyj8402@163.com
联系人:吕冬梅
电 话:2712993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教育局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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