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教函〔2025〕1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区教育大会和省、地年度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着力培养胸襟宽广、体魄强健、勇毅果敢、正直善良、乐观自信的新时代兴安好少年,全面提升全区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质量,确保“健康第一”教育理念落到实处,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努力构建覆盖全系统、全学段、全要素的中小学校体育工作新格局。现就2025年全区中小学体育重点工作任务通知如下。
1、 每天一节体育课,保障2小时综合体育活动时间
1.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每天1节体育课。全区中小学校通过优化课程安排和长短课时结合等方式,合理安排学生在校时间,推行小学、初中每天1节体育课,高中每周3-5节体育课,每节体育课安排不少于10分钟体能练习。全面落实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要求。地、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布学校体育工作监督举报方式,主动接受家长和媒体监督综合体育活动时间落实情况。
2.全面保障学生校内体育运动时间。推动中小学生每天参与上午、下午各一次大课间体育活动,两次大课间体育活动时长累计不得低于1小时,其中一次为中等及以上强度体育锻炼内容。各中小学校要不断丰富拓展大课间内容,教师、学生全员参与,广泛开展啦啦操、军体拳等体操类、特色类活动,也可采取接力跑、折返跑、跑圈等形式开展跑步活动,循序渐进实现1-2年级每次200-500米,3-4年级每次600-800米,5-6年级每次800-1000米,7-9年级每次1500米以上,高中阶段每次2000米以上。
3.着力延长学生每日体育锻炼时间。各地各校要将体育类活动课程作为课后服务基本的、必备的形式之一,其中特色(基点)学校占比提升至40%以上,依据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规定的相关能力水平要求,组织开展基本体能练习以及符合学生兴趣意愿且适宜的专项运动项目练习。地级体育特色学校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做大做强特色项目,打造“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特色品牌。鼓励中小学校每学期开展“家庭运动日”“亲子体育作业”等特色活动,对有意愿的学生和家长,布置有针对性的体育家庭作业,形成家校共育浓厚氛围。
二、抓好校园足球,推动校园足球普及和发展
4.全面推广“三大球”及冰雪体育项目。实施小学兴趣化、初中多样化、高中专项化教学模式,将“三大球”及冰雪体育项目纳入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必修内容。体育项目特色(基点)学校要将相关特色项目列入体育课开展教学并有所侧重。
5.大力普及校园足球运动。以足球特色学校为带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足球运动,推动校校踢足球、校校有球队。进一步提升特色学校质量,建立科学训练机制,认真落实《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标准》要求,加强特色学校区域统筹,调动属地中小学校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加强足球教师专业能力培养, 主动参与足球师资培训、教练员等级培训等。加强校园足球专项经费保障,加大场地设施建设,稳步提高校园足球场地建设数量,完善足球场地配套设施。完善校园足球班级、校级、县域赛事体系。将足球纳入课后延时服务,丰富校园足球文化,讲述校园足球好故事,引导更多学生喜爱足球活动、参与足球运动、享受足球乐趣,打造校园足球文化名片。
三、实施条件保障,提高学校体育工作育人质效
6.开展教师配备和场地建设“回头看”。按照《大兴安岭地区学校体育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体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回头看”,确保学校体育运动场馆场地、体育器材配备满足教学和学生活动需要。鼓励学校建立智慧操场、体育场馆场地、设施设备项目储备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智能化体质测试器材和常规体育设备,配置AED等应急救护设备。
7.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各地各校要采用“进、转、培、聘、送”等多种方式加强体育师资调配和培训,优化体育师资保障,建立常态化体育教师培训机制。优先返聘优秀退休体育教师和引进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担任(兼任)体育教师,鼓励各县(市、区)设置至少1个中小学专职教练员岗位,保障体育教学与训练有序开展。同步推动教研员和校领导听评课,校长每年听评体育课不少于20节。
四、完善赛事机制,提升学校整体竞技水平
8.开展全覆盖赛事活动。健全完善以校园足球为代表的校园“三大球”联赛体系,打造各级各类赛事品牌。推动特色(基点)学校率先实现“校校有队,周周有赛”,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项目赛事每班每学期不少于3场,每学年不少于10场。推动学校每年举办一次全员参与的体育节或运动会(夏季项目),集中开展一次“百万青少年冰雪季”活动。地、县两级每年组织一次学生夏(冬)季运动会。
9.全力保障参赛学生比例。各地各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学生参加各级各类赛事活动,确保地级赛事及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区域学生15%,县(市、区)级赛事及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区域学生30%,年度学生至少参加一次校级及以上夏季项目和冰雪体育赛事活动。推动“政-校-社-企”协同发展,支持学生体协等社会组织发展壮大,成为学生赛事活动组织承接桥梁纽带,联合各单项协会,组织开展相关赛事活动。支持社会体育机构向中小学生提供公益性体育锻炼服务。
五、强化复核评价,助力学校体育工作快速发展
10.开展自评及抽测复核。参照教育部及有关试点工作办法,各地各校对校园足球及冰雪项目特色(基点)校建设情况进行自评,查漏补缺,完善不足。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复核机制,推动地、县两级对本区域学校进行抽测复核,可与校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同步进行。
11.落实“厅地共建”合作内容。支持哈尔滨体育学院等高校与县(市、区)对接,共建体育教育实习基地,输送优秀师范生协助开展中小学体育教学、体育训练指导、运动队建设等方面工作。建立“双导师制”,支持高校教师与中小学体育教师结对,研发趣味性、科学化的体育课程,开展课题合作、教学研讨,形成“高校引领、中小学实践、社会支持”体育教育生态。
12.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情况年度工作报告和通报制度,推动县(市、区)对本区域内体质健康监测结果未达到全区平均水平的学校,“一校一策”制定改进和提升方案。依托黑龙江省学生健康管理平台和“黑龙江省学生健康服务”公众号,“一生一档”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档案,“一对一”反馈学生家长,实施精准干预指导。
13.强化职责评价。将学校体育工作保障情况、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对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对学生体质健康持续下降的县(市、区)政府和教育部门进行约谈。推动各地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对学校绩效考核评价,纳入督学范围,作为各类示范校及评奖评优工作评选重要参考依据。
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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