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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大兴安岭地区第二十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暨2025年校园足球联赛的通知

来源:地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6-20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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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教函〔2025〕30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我区《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落实,不断完善学生竞赛体系,推动学校体育工作和校园足球开展,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小学校体育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地区教育局将举办大兴安岭地区第二十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暨2025年校园足球联赛,望各地各校按照竞赛规程及要求精心组队,积极训练,届时参加。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与地点

2025年7月8日—7月13日,在加格达奇区举办。

二、竞赛单位及人员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田径运动会以县(市、区)为单位代表参赛(实验中学单独报名),各地各校代表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4人。分高中、初中、小学三个组别,男、女运动员每个组别各限报8人;校园足球联赛以学校为单位代表参赛,各代表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20人。请各地各校于2025年6月27日前将田径运动会及足球联赛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附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标注学校、姓名、参加项目)及运动员学籍打印件,邮寄至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科,电子报名表及彩色照片电子版发邮箱。其他承诺书、保险证明、健康证明于报到时上交纸质材料(dxaljyj8602@163.com,联系电话:0457-2712994)。

三、竞赛办法

1.田径运动会比赛项目均执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定》及相关的补充规定。

2.田径运动会比赛单项报名队数不足3人的项目,取消该项目比赛(提前通知报名单位,可更改报名项目)。报名人数不足8人按报名人数减1录取。参加比赛时不足3个单位或3人的取消该项目比赛。

3.校园足球联赛比赛执行国际足联理事会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参照执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违规处理办法(试行)》。

四、有关要求

1.各田径代表队于于7月8日上午到地区教育局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科报到;下午参加开幕式预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18:00在曙光学校教学楼一楼多功能教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各足球代表队于7月11日报到;下午13:00在曙光学校教学楼一楼多功能教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

2.各地及实验中学于6月24日前,将本代表队检阅解说词报送至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科电子邮箱,解说词限800字以内。

3.各代表队往返交通、食宿、保险等费用自理。

4.田径比赛场地为学校塑胶场地,所有参赛项目不得穿钉子鞋,不得使用起跑器。

5.各代表队自备队旗,统一服装参加开幕式检阅(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附件:附件

1.大兴安岭地区第二十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2.大兴安岭地区第二十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报名表

3.大兴安岭地区2025年校园足球四级联赛竞赛规程

4.大兴安岭地区2025年校园足球联赛报名表

5.大兴安岭地区第二十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暨2025年校园足球联赛参赛承诺书

6.大兴安岭地区第二十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暨2025年校园足球联赛保险证明

7.大兴安岭地区第二十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暨2025年校园足球联赛健康证明

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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