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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小班化教育示范课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地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10-27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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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教函〔2025〕6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深化小班化教育改革,发挥先进单位、领航校、领航教师示范带头作用,搭建交流共享平台,推动课堂教学模式创新,助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地区教育局决定开展小班化教育示范课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小班精研·赋能成长

二、参加对象

全区十六所小班化教育改革试点校教师,其中小班化领航教师必须参加,其他教师自愿参加。

三、活动内容

教师围绕“336”小班化教学模式,结合小班化课题研究成果,按照各学段分学科提交教学设计方案、课件、课堂实录、学生任务单。

四、奖项设置

此次活动设置个人奖和优秀组织奖。个人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累计获奖总数最多的学校,授予优秀组织奖,全区通报表彰。

五、评选流程

(一)自主申报。教师总结本人教学实践成果,凝练教学经验和方法,学习借鉴智慧平台相应课程教学资源,对照小班化课堂教学要求,确定拟讲授具体内容,向学校提出报名申请,由学校择优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推荐。

(二)县级初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和优秀教师,对各学校推荐的小班化示范课进行初选,确定县级推荐人选,并按照标准制作视频,连同其他材料统一提交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三)地级评选。地区教师进修学院组织专家对全区示范课进行评选,根据综合评分结果确定获奖名单。评价标准参照《大兴安岭地区小班化课堂教学评价表(试行)》。

六、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教师参与,确保评选活动公平公正、富有实效,切实发挥以评促教、以评促改的作用。11月20日前由县区教育局初选后,按照各学段分学科提交教学设计方案、课件、课堂实录、学生任务单,名称为小学/初中-(学科)-X年级-学校-教师名称,材料汇总通过百度网盘链接形式发到dxaljyj8402@163.com。

附件:(附件)关于开展小班化教育示范课程评选的通知

1.课堂实录录制要求

2.教学设计模板

3.报名信息登记表

4.大兴安岭地区小班化课堂教学评价表(试行)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教育局

2025年10月27日

终审:赵鹏

复审:薛秋雨

初审:吕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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