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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大兴安岭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公示

来源:地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6-07-15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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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开展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大兴安岭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评议,拟认定高级“双师型”教师1人,为大兴安岭地区职业技术学校南江平;初级“双师型”教师3人,分别为漠河市职业技术学校王超然,大兴安岭地区职业技术学校高鑫玉、张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715日至2026721日),如对上述人员有疑议,可通过电话实名向地区教育局反映情况地区教育局举报电话:0457-2120078。

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

2026715

终审:赵鹏

复审:王怡旻

初审:薛晓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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