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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禁止向学校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监督电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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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29 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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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禁止向学校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的通知》要求,禁止向学校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遏制形式主义向学校转移趋势,杜绝行政任务向校园转嫁做法,严防商业利益变相入侵校园,切实减轻中小学校和家长负担,持续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的投诉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员信息进行保密,对举报内容及时进行核查。



                    监督举报电话

单位名称

监督举报电话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教育局

0457-2125268

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教育局

0457-2886105

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教育局

0457-3604001

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教育局

0457-3510057

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教育局

 0457-2126601

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教育局

0457-3321354

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教育局

0457-3181332

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教育局

0457-3438136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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