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禁止向学校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的通知》要求,禁止向学校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遏制形式主义向学校转移趋势,杜绝行政任务向校园转嫁做法,严防商业利益变相入侵校园,切实减轻中小学校和家长负担,持续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的投诉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员信息进行保密,对举报内容及时进行核查。
监督举报电话
单位名称 | 监督举报电话 |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教育局 | 0457-2125268 |
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教育局 | 0457-2886105 |
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教育局 | 0457-3604001 |
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教育局 | 0457-3510057 |
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教育局 | 0457-2126601 |
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教育局 | 0457-3321354 |
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教育局 | 0457-3181332 |
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教育局 | 0457-3438136 |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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