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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区中小学2025年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地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1-22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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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教函〔2025〕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地直有关院校:

为加强全区中小学校寒假管理,确保广大中小学师生度过一个充实、愉快、安全的寒假,现就做好全区中小学2025年寒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假期时间安排

全区中小学校于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教学任务、期末考查、考试。全区中小学校寒假时间为1月22日至2月28日,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于3月1日开学(各地可结合实际安排3月1日-2日返校),普通高中统一于3月3日开学。教师开学返校时间由各地教育局按照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严禁延迟放假、提前开学,或以调课、调休等名义缩短假期。

二、统筹做好假期指导

(一)开展丰富的假期活动。各地各校要统筹做好寒假前教学、复习、考试、总结等工作,制订寒假工作指导方案,指导学生规划丰富多彩的假期生活。各地各校要做好假期指导,积极开展“百万青少年冰雪季”活动,鼓励学生利用寒假时间参与冰雪研学、科技活动、研读经典好书、参与家务劳动、发展兴趣特长、参与社会实践等,提高综合素养。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突出学校办学特色,设计形式多样、具有特色的假期活动,将引导学生通过AI技术拍摄短视频等纳入寒假作业安排,培养学生信息素养,强化理想信念教育。

(二)加强教师能力素质提升。各地、校要指导教师认真做好教学工作总结和反思。依托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组织教师开展培训学习活动,要以校为单位,制定培训学习计划。组织教师研读优秀教育书籍,有条件的学校可为教师适当配备阅读书籍,积极开展读书心得、学习感悟等线上交流互动活动,切实提升广大教师的理论素养和教学水平。

(三)加强家校合作。各地各校要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发挥主导作用和专业指导优势,强化与家庭、社会沟通协作,为学生在寒假期间生活提供全方位条件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以多种形式开展假期托管。指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成才观,切实履行监护责任,不盲目让子女参加补课班、辅导班。初中及普通高中学校要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工作。

三、规范假期办学行为

(一)严格落实“双减”要求。各地各校要全面落实“双减”工作部署。寒假期间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日常检查和督查巡查,严禁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禁中小学校违规办班、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或者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活动,严禁学校为违规办班、补课提供场所。各学科教师要严格控制学生假期作业量,提倡布置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劳动实践等类型作业,作业布置要科学合理有效,切实破除“作业中的形式主义”,科学合理布置适应学生能力、学生能独立完成的家庭作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属地中小学办学行为进行全面监督,对违反规范办学行为要求的学校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做好假期补课备案工作。高中毕业年级补课应遵守《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毕业班级补课行为的通知》(黑教基二函[2017]558号)相关规定,实行逐级报批备案制管理。除高中毕业年级外,其余学校和年级不得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假期补课。各地教育局于1月10日之前将普通高中毕业班级补课相关材料报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四、切实抓好安全工作

(一)开展安全教育大检查。各地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对假期安全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按照“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要求,在学期末和寒假期间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消防安全、用电用气、交通(校车)安全、仪器药品、体育器材、建筑施工、危化品、校园周边环境等安全隐患。

(二)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各校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重点提示外出交通、旅行、食品,居家用火、用电、用气,以及季节性事故预防等安全防范知识,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要以“家长的一封信”“假期提示卡”等形式提醒家长关注寒假期间儿童安全,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特别是要加强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等特殊群体的关注,确保他们得到必要的照顾和保护。

(三)加强假期值班值守。各中小学校要制定并完善假期应急预案,健全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值班力量配备,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响应、有效处置,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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