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第51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黑龙江省现存煤矸石山292处,堆存总量约5.76亿吨,其中大兴安岭地区4610万吨、鸡西市3237万吨,环境污染和隐患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科学编制煤矸石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推进煤矸石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完成方案中的年度任务。
三、整改措施:
1.2022年6月底前,完成煤矸石存量和周边环境状况再排查,形成调查报告,建立台账。
2.2022年10月底前,科学编制并经专家论证通过符合实际的煤矸石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煤矸石利用目标。2025年12月底前,采取回填采坑、平整、土地复垦以及加工利用等方式,逐步消纳煤矸石。
3.2022年12月底前,科学编制并经专家论证通过符合实际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明确整改期限,加强对煤矸石堆场的生态保护与修复。
4.严格审核煤炭开发项目(包括选煤厂项目)核准申请报告,报告中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分析篇章中须包括煤矸石综合利用和治理方案,明确煤矸石综合利用途径和处置方式,对未提供煤矸石综合利用方案的煤炭开发项目,有关部门不予以核准。
5.组织开展煤矸石综合利用评价,2025年12月底前,对产生煤矸石企业完成综合利用评价全覆盖。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一是编制并通过专家论证《大兴安岭古莲河露天煤矿煤矸石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大兴安岭古莲河露天煤矿煤矸石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开展周边环境状况调查并正式实施,制定年度固体废物治理计划,建立历史堆存台账。二是采用汽车运输、回填采空区方式,完成165.48万吨煤矸石治理任务;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完成110公顷排土场绿化,栽植樟子松并实施林下种草,播撒草籽120.39公顷,种植蓝靛果1.8万株。三是对煤矸石治理区恢复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并下达整改提示函;聘请第三方机构(黑龙江泽文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恢复验收工作,形成《古莲河露天煤矿排土场及煤矸石整改后调查评估报告》;建立“一问题一档案”管理制度,留存影像、票据等佐证材料。四是明确年度目标任务、整治措施和整改时限,全力推进煤矸石堆场环境整治。截至目前,古莲河煤矿已完成治理煤矸石165.48万吨,平整剥离岩土面积110公顷,完成排土场绿化总面积110公顷,实现历史堆场100%回填处置,建立整改验收销号闭环机制。
五、公示时间:2025年05月13日至2025年05月26日
六、受理部门:大兴安岭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7-6101705
八、受理地址: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朝阳路435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大兴安岭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2025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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