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分发挥“龙江健康码”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各类场所“龙江健康码”扫码查验工作全覆盖、无漏点,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流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屯社区(小区)、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应及时主动申领场所码,做到应领尽领,不留盲区死角,严禁“无码运行”。
二、公众和场所单位要树立“进门就扫码”“不扫即风险”的防疫理念,认真执行扫码查验工作,严格人员扫码进入,强化“扫码亮码、绿码通行”制度,不得使用截屏、图片等方式展示健康码。同时要严格落实“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卡码联查要求。
三、对老年人、儿童以及视力听力障碍等特殊群体,实行亲友代办制,支持用同行家人、朋友智能手机代领“健康码”,以及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持纸质证明等替代措施,杜绝将健康码作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通行的唯一凭证,有条件的场所可为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设立“无健康码通道”。
四、所有人员进入各类场所时均须主动出示健康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健康码扫码查验和体温检测。各类场所对无健康码或有效凭证的人员拒绝进入;对不配合健康码扫码查验并且经劝导拒不服从管理的,由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行政区划内所有各级各类机构、企业健康码申领和扫码查验的组织推进工作。发改、教育、工信、民政、司法、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旅、卫健、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管理,督促各类场所积极申码、严格扫码。各类公众场所、经营单位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定人员专门负责对本单位场所所有进入人员进行健康码常态化扫码查验、测温工作,切实做到逢进必扫、逢人必验,不漏一人、漏人必究。
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常态化开展健康码扫码查验工作巡查检查,对“无码运行”“虚晃一码”或管理人员脱岗、不扫不验不问的场所单位,责令其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立即停业整顿、从重处罚,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对场所、经营单位伪造、变卖、借用场所码并且经教育仍不改正或产生后果的,通过健康码扫码查验非法盗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七、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以明察暗访方式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健康码申领不到位、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扫码查验工作执行不到位的场所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对行业主管部门追责问责。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所有单位和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对违反公告规定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大兴安岭地区应对新冠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2月29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