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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号】大兴安岭地区应对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发布时间:2022-10-25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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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全区人民共同努力,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国内外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依然较大。经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全区疫情防控措施作出调整,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倡导广大居民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非必要不前往高中风险区所在城市,确须出行的要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持所在社区(村屯)开具的出区证明,经“两站一场”或交通防疫服务站工作人员查验后方可出区。出行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2.对跨区域抵返人员,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原则,实行落地核酸检测。从低风险区返来人员或外地市返岗的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型单位从业人员,须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广大居民要密切关注国内疫情信息,抵返前要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屯)、宾馆酒店和单位报备。发现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轨迹重合或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经停史的,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屯)、宾馆酒店报告,积极配合属地执行各项管控措施;近7日内有低风险区或中高风险区所在地级市(或直辖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抵返后除配合属地执行各项管控措施外,一周内不得参加聚餐聚会聚集活动。  
4.各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经营场所、宗教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落实“扫验码、测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  
5.各类零售药店对购买“退止两抗”、感冒等药物的人员,执行实名登记、“沃填报”核查、手机回拨确认等措施,社区做好跟踪回访工作。  
6.举办大型会议、培训、论坛、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原则,落实测温、扫验码、通风消毒、佩戴口罩、间隔就座等防控措施,参加人数50人以上的要提前向属地指挥部报备。倡导群众从简举办婚丧嫁娶,举办时要简化程序、压减规模,参加人数100人以上的要提前向社区(村屯)报备。  
7.广大居民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进入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等措施,主动参加区域核酸检测,积极配合疫苗接种工作,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干、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勿自行服药,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诊治。  


本公告自2022年10月24日零时起施行,原有公告内容与本公告不相符的,以本公告为准。




大兴安岭地区应对新冠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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