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我区全面落实“保健康、防重症”工作部署,多措并举,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保障,提升基层医疗救治能力,全力做好基层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基层服务能力
为全面加强基层疫情防控工作,印发了《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大署卫〔2022〕49号)《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工作的通知》(大署卫〔2023〕4号),充分发挥县域医共体牵头作用,县(市、区)、乡、村三级联动,按照分区包片原则,覆盖辖区内所有常住人口,畅通双向转诊,建立对口帮扶机制,开展“医护人员进网格”活动,向基层网格派驻医疗服务专员397人,实现发热等新冠相关症状患者的基层首诊、有序转诊。全区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共设置发热诊室200个、留观床位数量共计205张。
二、保障农村地区医疗物资供应
指导建立村民委员会与医疗机构、药房等直通热线,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向农村地区倾斜供应药品。加快完善农村地区消毒、检查检验、应急抢救等相应设备和药品配置。加强退热、止咳、解痛类等药品供应储备,满足农村居民患者特别是重症高风险和老年患者治疗需求。稳定药物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督促各地药店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保障药物正常供应。畅通药物购买渠道。保证药品供应企业物流配送,为快递企业寄递提供便利,保证居民用药需求,指氧仪全部按要求配备到位,制氧机、氧气瓶(袋)正常配备运行。
三、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管理
印发了《关于全力开展新冠重点人群健康调查的通知》(大疫指办发〔2022〕168号),制定详细可行的实施方案,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群,推行线下、线上结合签约及诊疗服务,发放爱心礼包,动态更新健康档案数据,加强对居家治疗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指导和抗原检测等服务。对于缺乏自我健康管理能力的独居老人、残疾人等,协助其进行健康监测并及时向乡村医疗机构反馈。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加快推动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促进医疗资源下沉,大力推动建立健全县乡村统筹的医疗体系,补齐乡村公共卫生健康服务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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