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列入会计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共3家,为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工业和信息化局、大兴安岭地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大兴安岭岭南粮库有限责任公司。
检查中过程中发现以上三家单位均存在会计基础核算不规范问题,已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希望以上单位在今后的会计管理工作中继续保持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继续坚持原则、严把审核关,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专项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全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和经济秩序。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财政局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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