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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三次行政执法和监督人员资格考试

来源:地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12-31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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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监督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和监督能力素质,按照《关于做好全省行政执法和监督人员培训及考试工作通知》(黑司通〔2023〕13号)要求,12月21日,大兴安岭地区组织设立7个考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监督机构共171人参加大兴安岭地区第三次行政执法及监督人员资格考试。地区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崔保林全程参与地区考场巡视工作。

此次考试采用“网上答题、一人一机、一机一卷、随机出卷”的网上闭卷答题模式,考试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基础法律知识以及相关法律在实际案例中的操作运用等,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法律知识的掌握及运用水平。

本次考试成绩将作为申领执法证及监督证的重要依据,考试合格人员可通过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生成电子行政执法证或监督证,这是落实行政执法及监督人员资格管理和执证上岗制度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将进一步提高全区行政执法和监督人员法律素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我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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