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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法律援助中心2024年度法律援助信息公开

来源:地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3-14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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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将大兴安岭地区法律援助中心2024年度案件办理、质量考核结果、法律援助资金使用等情况予以公示:

一、案件办理情况

2024年,大兴安岭地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落实省、地关于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相关工作部署,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4件,解答群众来电来访咨询119余人次。

二、质量考核结果

2024年,大兴安岭地区法律援助中心依据《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按季度对全区法律援助机构共188本案卷进行评查,案卷合格率100%;地区法律援助中心参加省司法厅阶段性抽查案件质量评估共10本,案卷合格率100%。卷内材料、办案效果等方面均有提高。

三、法律援助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大兴安岭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业务经费投入资金总计25万元,支出进度100%。其中法律援助办案补贴18.77万元,占比75.08%;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信访局值班补贴5.02万元,占比20.08%;宣传及案卷材料印刷0.838278万元,占比3.35%;季度评估案件费用支出0.376万元,占比1.504%。

大兴安岭地区法律援助中心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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