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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后公告

来源:地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8-28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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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黑财监〔2025〕28号)要求,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财政局于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13日,对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卫生健康委员会、大兴安岭地区中心血站、大兴安岭运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检查内容   
    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国有企业具体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费用等方面。
    二、检查结果
    通过检查情况看,被检查单位总体上能较好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仍需高度重视,主要表现为会计基础核算不规范、政府采购不标准、固定资产未按月计提折旧、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等。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向各被检查单位下达了《会计质量信息检查整改通知书》,督促被检查单位整改到位,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核算水平。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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