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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现代化赋能兴安治理新实践

来源:地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1-14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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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梁贵德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就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特别是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擘画了宏伟蓝图,指明了前进方向。作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必须深刻领会全会精神的核心要义,紧密结合大兴安岭地区实际,将理论学习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兴安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深刻把握核心要义,筑牢法治现代化的思想根基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深刻指出,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支撑和重要保障。我们必须认识到,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和核心要素,没有法治的现代化,就不是真正的、稳固的现代化。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根本保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之魂。推进法治现代化,必须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确保法治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对于司法行政工作而言,就是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始终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于全区高质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价值追求。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司法行政工作直接面向基层、服务群众,更要践行法治为民宗旨。要聚焦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通过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困难群体合法权益、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等具体工作,让法治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提升林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必然选择。我们要建设的法治现代化,是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法治现代化,绝不能照搬照抄别国模式。大兴安岭地区具有独特的区情和治理特点,司法行政工作必须立足本地发展阶段、文化传承和现实需求,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法治实践路径,方能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大局中,贡献出独具特色的地方法治样本。

紧密结合实践要求,书写法治赋能治理的新篇章

理论的价值在于指导实践。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关键在于将其与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找准发力点和突破口。

在深化全面依法治区实践中展现新作为。司法行政机关承担法治建设的重任,要以全会精神为指引,协助地委行署抓好法治建设顶层设计。一是推动科学立法关联工作,围绕我区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做好立法需求调研、建议征集和法规草案的法治审核等工作,积极推动《大兴安岭地区野生植物保护暂行办法》立法工作,为野生植物保护与生态安全筑牢法治屏障。二是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通过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等方式,督促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推进公正司法保障工作,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

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中发挥新效能。基层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重心。司法行政工作深深植根基层,要在化解矛盾、防控风险、服务群众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聚焦我区常见的劳动争议、物业服务、邻里纠纷等矛盾易发领域,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提升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开展“九五”普法规划,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围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同时结合我区少数民族地区特点,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语言,讲好法治故事,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夯实依法治区的社会基础。三是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落实安置帮教政策,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上实现新突破。公共法律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要紧紧围绕我区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加快整合律师、公证、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一是优化地、县、乡、村四级实体平台功能,推广运用“12348”热线和网络平台,实现“一站通办、一线通办、一网通办”,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二是重点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大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等的法律援助力度,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三是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服务我区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工程项目,常态化组织法律服务团队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把脉问诊”,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创新创业提供精准法律支持和风险防范建议。

强化自身建设,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司法行政铁军

打铁必须自身硬。落实好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必须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司法行政队伍。要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不断提升司法行政人员的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司法行政队伍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扬帆。全区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不断开创大兴安岭地区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扎实推进兴安法治现代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终审:时洪光

复审:张明建

初审:包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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