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现将大兴安岭地区法律援助中心2025年度法律援助工作情况予以公示:
一、案件办理情况
2025年,大兴安岭地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落实省、地关于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相关工作部署,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4件,解答群众来电来访咨询129余人次。
二、质量考核结果
2025年,大兴安岭地区法律援助中心依据《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按季度对全区法律援助机构共246本案卷进行评查,覆盖率达100%;地区法律援助中心参加省司法厅阶段性抽查案件质量评估共5本,案卷合格率100%。卷内材料、办案效果等方面均稳步提高。
大兴安岭地区法律援助中心
2025年3月17日
终审:时洪光
复审:张明建
初审:包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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