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根据《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规定,现将大兴安岭地区人民监督员姓名及联系方式予以公开,方便社会各界群众反映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人民监督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司法局
2026年5月12日
人民监督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终审:时洪光
复审:张明建
初审:包雪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