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号)
呼玛县农田建设中心:
经对你单位黑龙江省呼玛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二料场《移出异常名录申请表》相关信息核查,你单位被列入异常名录之日起三年内,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6 号)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现决定将你单位移出异常名录。
地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