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十八站欧浦煤矿南区煤矿(扩大范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大兴安岭地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