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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征集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问题线索的公告

来源:地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10-21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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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战略部署以及全省勤廉龙江建设大会安排部署,有效破除全区自然资源系统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影响公平竟争障碍壁垒、坚决纠治破坏公平竞争痼疾乱象,持续提升企业信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现就征集全区自然资源领域工程项目招投标重点项目、重点人员和重点环节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和范围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依法实施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补充耕地、建设用地增加挂钩、生态修复、地质灾害治理、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移民避险搬迁及其他应列入整治范围工程建设项目)及其附属项目(包括设计、评审、监理、审计、验收及其他项目)。

    (一)重点主体方面

    1.招标人。违规设置限制性和倾向性条件刻意邀标、虚假招标;违规分解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虚构涉密项目、应急项目等内定中标;以战略合作、招商引资等理由“明招暗定”“先建后招”、虚假招标。

    2.中标人违规挂靠、围标串标、非法转包分包、垄断竞标资本;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将中标项目的全部工程或者部分工程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施工,借用资质参与招标,只中标不履约,反复参与项目投标,扰乱招标投标市场秩序。

    (二)重点人员方面

    3.招标人代表。收受不正当利益,违反相关规定在评标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

    4.党员领导干部。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应招不招、明招暗定、未招先建;违规透漏信息,利用职务便利或职务影响说情打招呼,违规插手和干预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等突出问题。

    (三)重点环节方面

    5.项目决策环节。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6.招标投标环节。内外勾结、明标暗定、虚假招标、围标串标以及复评复议改变中标结果等突出问题。

    7.施工管理环节。违规转包或违法分包、挂靠或出借资质、监督管理责任缺位等突出问题。

    8.工程竣工验收环节。无故拖延验收、不按规定程序验收、工程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等突出问题。

    9.资金使用管理环节。不按合同约定、施工进度拨款;虚报增加工程量套取建设资金;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等突出问题。

  二、征集渠道

  反馈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00

  反馈电话:0457-2115267

  反馈邮箱:xsgtjbgs@163.com

  邮寄地址:大兴安岭地区自然资源局办公

大兴安岭地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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