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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营商环境局召开“双公示”信息新标准规范报送专题培训会

来源:地区营商局
发布时间:2026-03-05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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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6号令)要求,严格执行于2月24日正式启用的“双公示”信息新报送标准,大兴安岭地区营商环境局于3月4日组织召开“双公示”信息新标准规范报送工作专题培训会。地区市场局、地区应急局等35个部门70余人在主会场参训,县(市、区)业务负责同志共200余人通过线上方式参加培训。

培训重点围绕“双公示”信息新标准报送的具体内容和操作要点展开详细讲解,对核心填报要求到实际操作细节进行全面拆解解读。聚焦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操作、“双公示”字段调整、新的信息归集校验规则三大核心要点开展精准辅导,着重强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新增必填字段、分类标准及填写规范,指导参会人员规避填报常见问题,确保数据一次报送成功、一次通过校验。同时就“双公示”填报注意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现场设置互动答疑环节,工作人员对参训人员提出的日常工作难点、学习过程中的疑问逐一细致解答。

会议强调,“双公示”工作是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关键环节,更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信息报送主体责任;正视过往工作存在的问题,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错报等情况,明确专人负责相关工作,确保各类“双公示”信息全量归集、合规填报、及时报送、准确录入,切实做到数据“应归尽归、应示尽示”。

此次培训会的举办,为各单位工作人员搭建了系统学习和实操交流的平台,有效提升了相关人员的业务专业能力和实操精准度,帮助参会人员全面吃透、熟练掌握“双公示”信息新标准报送的核心要求和操作要点。

下一步,大兴安岭地区营商环境局将持续跟踪全区“双公示”数据报送情况,严格落实质量管理机制,以问题为导向优化工作举措,常态化开展业务指导培训,持续巩固提升全区“双公示”工作质效,全力推动我区在国家及省“双公示”相关考核指标排名中争先晋位,为优化大兴安岭地区营商环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筑牢坚实基础。

终审:王魁龙

复审:李云鹏

初审:佟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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