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1.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工作证
承诺办结时限
当天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渠道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光华路210号大兴安岭地区政务服务中心
受理时间
夏令时(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4月30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业务咨询电话
0457-2741042
终审:佟文
复审:王勃
初审:时水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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