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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地区商务局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一次性告知单(行政许可)

来源:地区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2-03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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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一次性告知单

(行政许可)

一、受理所需材料

1.公安部门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2.企业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3.企业管理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4.住所使用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5.验资证明

6.企业营业执照

7.对外劳务合作经营申请表

8.申请报告

二、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

不收费

四、咨询方式

0457-2730623

终审:地区政务服务中心

复审:地区政务服务中心

初审:地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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