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一次性告知单
(行政许可)
一、受理所需材料
1.公安部门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2.企业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3.企业管理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4.住所使用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5.验资证明
6.企业营业执照
7.对外劳务合作经营申请表
8.申请报告
二、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
不收费
四、咨询方式
0457-2730623
终审:地区政务服务中心
复审:地区政务服务中心
初审:地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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